法规库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7]35号

颁布时间:2007-05-28 08:45:37.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461号)转发给你们, 请转知所属,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