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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7]204号

颁布时间:2007-06-14 17:43:00.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文莱达鲁萨兰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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