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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362号

颁布时间:2007-06-17 11:59:21.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7]50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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