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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发生与退保业务相关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7]286号

颁布时间:2007-08-28 10:52:14.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发生与退保业务相关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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