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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7]140号

颁布时间:2007-08-02 14:33:38.000 发文单位:沈阳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部分地方税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辽地税函〔2007〕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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