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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发生与退保业务相关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所一[2007]239号

颁布时间:2007-09-09 14:22:02.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浦东新区税务局,市财税三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发生与退保业务相关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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