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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征[2007]37号

颁布时间:2007-09-26 13:48:06.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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