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发[2007]90号
颁布时间:2007-12-17 15:24:59.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我省地税系统积极参与“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采取措施,巩固成果,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进程,取得了新的成效,并涌现出一批新的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最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命名第三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决定》(湘治省发〔2007〕4号),授予隆回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等7个单位全省第三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省局研究决定,命名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等23个单位为湖南省地税系统第二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创新的成绩。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向被命名表彰的单位学习,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全系统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宗旨,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办事,推动全省地税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全省第三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隆回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浏阳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凤凰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桃江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嘉禾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临湘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衡山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湖南省地税系统第二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名单(共23个)
长沙市: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开福区地方税务局捞刀河税务所
望城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天心区地方税务局裕南街税务所
株洲市:株洲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天元区地方税务分局
湘潭市:湘潭县地方税务局
衡阳市:石鼓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一所
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城陵矶税务所
邵阳市:新邵县地方税务局
绥宁县地方税务局
常德市:鼎城区办税服务厅
安乡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益阳市:沅江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桃江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娄底市:涟源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郴州市:安仁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永州市:新田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祁阳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怀化市:鹤城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洪江市办税服务厅
湘西自治州:湘西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