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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际[2008]28号

颁布时间:2008-09-28 13:55:11.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8]7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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