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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8]67号

颁布时间:2008-02-02 10:40:06.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8〕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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