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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进出口银行等4户企业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8]69号

颁布时间:2008-02-02 10:30:26.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进出口银行等4户企业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8〕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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