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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批复》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8]63号

颁布时间:2008-02-02 11:34:09.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有限责任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批复》(鄂国税函[2007]3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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