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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8]93号

颁布时间:2008-03-17 14:52:52.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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