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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铁路系统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5]136号

颁布时间:2005-12-14 08:51:41.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各基层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铁路系统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29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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