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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官方参展者在中国境内采购用于上海世博会建馆和开展展览活动所耗用货物的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8]28号

颁布时间:2008-07-04 10:25:21.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官方参展者在中国境内采购用于上海世博会建馆和开展展览活动所耗用货物的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8〕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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