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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8]150号

颁布时间:2008-08-18 11:30:29.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各基层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二议定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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