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0]19号
颁布时间:2000-10-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规范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核算,维护商品期货市场的秩序,促进商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期货交易所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