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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五)

财会[2000]19号

颁布时间:2000-10-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

     二、账务处理

  (一)接受会员投资和收取席位占用费交易所以收取会员资格费的形式接受会员投资,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会员在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两者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如会员另外申请交易席位,交易所应于收到会员交纳的席位占用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席位费”科目;退还席位占用费,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收取保证金

  交易所收到会员划入的保证金,应按实际划入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会员划出保证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收到银行划转的会员保证金存款利息,按进账单列明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付会员的利息,贷记“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银行划转的利息同应付会员利息的差额,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三)开仓和平仓

  会员开仓时,交易所应接开仓合约占用的保证金,借记“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贷记“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科目。

  对会员合约实现的平仓盈利,借记“会员盈亏”科目,贷记“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平仓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对会员已平仓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予以划转时,按实际划转的款项,借记“应付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科目,贷记“应付保证金—结算准备金”科目。

  (四)实物交割

  在最后交易日,交易所首先应按交割结算价对交割合约予以平仓,并按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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