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度汇总会计报表〔企业类〕编制说明(四)
财统[2000]2号
颁布时间:2000-09-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
13.新报因素:指企业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类汇总会计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企业类汇总会计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报表原因。具体标识含义如下:
(1)0连续上报:指上年度填报“1999年度汇总会计报表〔国有非金融企业类〕”的企业(单位)。
(2)1新投资设立:指本年新投资注册设立并正式营业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新设合并、分立)。
(3)2竣工移交:指建设项目竣工后从基本建设单位转为生产经营的企业。
(4)3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5)4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
(6)5上年应报未报:指上年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年度起按规定单独报送的企业。
(7)6报表类别改变:指上年填报其他类别报表,本年由于企业(单位)性质发生变化而填报企业类报表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
(8)7其他:指上述各项原因中未包括的新报原因。
14.报表类型码:指企业录入的报表在计算机处理时确定的属性码,具体包括:
0单户表,1集团差额表,2金额并企业表,3境外并企业表,9集团合并表。
15.备用码:各部门、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
三、资产负债表〔会年企01表〕
(一)编制方法
1.表内“年初数”有关指标根据企业(单位)上一年度会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
2.表内“年末数”指标以企业年终会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
3.表内“合并价差”、“少数股东权益”、“未确认的投资损失”仅由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集团企业填列。
4.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做解释的,以现行会计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