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经营业绩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一定期间内基金经营业绩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报年度报表时,“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如果上年度本表与本年本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到本月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根据上月本表本栏数字与本月本表“本月数”栏数字合计数填列。
3、本表“本月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及其填列方法:
(1)“股票差价收入”项目,反映股票投资实现的差价收入。本项目应根?quot;股票差价收入“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2)“债券差价收入”项目,反映债券投资实现的差价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债券差价收入”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3)“债券利息收入”项目,反映因债券投资而实现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债券利息收入”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4)“存款利息收入”项目,反映因存款而实现的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存款利息收入”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5)“股利收入”项目,反映基金持有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红派息而确认的股利收入。本项目应根据“股利收入”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6)“买入返售证券收入”项目,反映通过国家规定的场所进行融券业务而实现的收入。本项目应根据“买敕凳壑と杖?quot;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7)“其他收入”项目,反映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本项目应根据“其他收入”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8)“基金管理人报酬”项目,反映按照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计提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本项目应根据“管理人报酬”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9)“基金托管费”项目,反映按照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计提的基金托管费。本项目应根据“基金托管费”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10)“买出回购证券支出”项目,反映发生的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卖出回购证券款”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11)“利息支出”项目,反映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利息支出。本项目应根据“利息支出”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
(12)“其他费用”项目,反映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支出之外的其他各项费用。本项目应根据“其他费用”科目期末结转“本期收益”科目的数额填列。其中:“上市年费”、“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用”项目应分别列示。
(13)“基金净收益”项目,反映基金已实现的净收益,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应根据“收入”与“费用”项目的差额填列。
(14)“未实现利得”项目,反映本期因投资估值增值或减值而产生的未实现利得。本项目应根据“未实现利得”科目本期所属“投资估值增值”明细科目借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15)“基金经营业绩”项目,反映本期基金经营业绩,包括已实现基金净收益和未实现利得两部分。本项目应根据“基金净收益”与“未实现利得”项目之和填列。
基金净值变动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一定时期基金净值的变动情况。
2、本表各项目的填列内容和方法:
(1)“期初基金净值”项目,反映期初基金持有人权益。本项目应根据上期本表“期末基金净值”项目所列金额填列。
(2)“基金净收益”项目,反映本期因已实现基金净收益而产生的基金净值的增加。本项目应根据经营业绩表“基金净收益”项目“本年累计数”栏所列金额填列。
(3)“未实现利得”项目,反映本期因估值增值或减值而产生的基金净值的变动。本项目应根据“未实现利得”科目本期借、贷方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4)“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项目,根据“基金净收益”与“未实现利得”项目之和填列。
(5)“基金申购款”项目,反映本期因基金申购而产生的基金净值的增加。本项目应根据“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损益平准金”科目本期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6)“基金赎回款”项目,反映本期因基金赎回而产生的基金净值的减少。本项目应根据“实收基金”、“未实现利得”、“损益平准金”科目本期发生额以负数填到。
(7)“基金单位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项目,根据“基金申购款”与“基金赎回款”项目的数字计算填列。
(8)“向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项目,反映本期因向基金持有人分配基金净收益而产生的基金净值的减少。本项目应根据“收益分配”科目本期发生额以负数填列。
基金收益分配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基金收益分配情况和期末未分配收益结余情况。
2、本表“本期数”栏各项目,根据“本期收益”科目和“收益分配”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到本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根据上期本表本栏数字与本期本表“本期数”栏数字合计数填列。
3、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本期基金净收益”项目,反映基金已实现的净收益;如为净亏损以负数号填列。本项目数字应与“经营业绩表”“本年累计数”栏的“基金净收益”项目一致。
(2)“期初基金净收益”项目,反映上期末未分配的基金净收益,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负数号填列。本项目数字应与上期本表“本期数”栏的“期末基金净收益”项目一致。
(3)“本期损益平准金”项目,反映本期基金申购、赎回款中包含的损益平准金净额。本项目应根据“损益平准金”科目本期借、贷方发生额计算填列。
(4)“本期已分配基金净收益”项目,反映本期应付给基金持有人的收益。本项目应根据“收益分配”科目本期发生额填列。
(5)“期末基金净收益”项目,反映期末未分配的基金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