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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八)[失效]

财会[2002]17号

颁布时间:2002-09-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62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失效。

   (二)本科目在上述二级明细科目下设置的三级明细科目及核算内容:

  1.固定本地电话网业务收入

  (1)本地电话业务收入:本地电话及用户中继线月租费收入,一线通(N-ISDN)补充业务功能收入,本企业固定电话用户主叫的区内、区间通话费收入(含公用电话通话费收入),电视会议、会议电话通话费收入,电话卡、被叫集中付费800业务、虚拟专用网600业务通话费收入,程控电话新服务项目使用费收入,特服号通话费收入、各项信息业务收入等。

  (2)企业内网间结算收入:指由企业内部其他通信网结入的结算收入。

  (3)企业间网间结算收入:指由其他电信企业结入的结算收入。

  (4)出租电路及网元业务收入:出租本地网(含出租专线)音频电路、数字电路,出租光纤、光芯、波长、管道以及租杆挂线等租费收入。

  (5)出租设备业务收入:出租本地网电话交换机、电源设备等租费收入。

  (6)装移机收入:装移机工料费收入和手续费收入。

  (7)其他收入:不属于以上各项的业务收入。

  如:开户费收入、用户改名和过户手续费收入,电视会议、会议电话公用会议室使用费、服务费收入,各种代维费收入以及售卡预收沉淀资金转入等。

  2.长途电话网业务收入

  (1)国内长途电话业务收入:本企业固定和移动用户拨打国内长途电话的通话费收入,电话卡、被叫集中付费800业务、一线通(N-ISDN)业务收入、公用电话通话费收入,电视会议、会议电话通话费收入,广播电视传送业务收入等。

  (2)国际电话业务收入:国际电话的通话费收入[含国际被叫集中付费800业务通话费收入和一线通(N-ISDN)业务收入],国际公众船舶电话通话费、陆线费收入,国际海事卫星电话通话费、陆线费收入,国际电视会议资费收入,国际电视节目传送费、多址传送附加费收入,公用电话、电话卡通话费收入,电视会议、会议电话的通话费收入以及国际电话账务结算收入等。

  (3)港澳台电话业务收入:港澳台电话的通话费收入,被叫集中付费800业务、一线通(N-ISDN)业务收入,公用电话、电话卡通话费收入以及电视会议、会议电话业务收入等。

  (4)企业内网间结算收入:指由企业内部其他通信网结入的结算收入。

  (5)企业间网间结算收入:指由其他电信企业结入的结算收入。

  (6)出租电路及网元业务收入:出租长途电话网音频电路租费收入,出租长途数字电路租费收入,出租长途光纤租费收入,出租长途波长租费收入,出租交换机端口、拨号服务器端口、信令网端口、同步网端口、管道管孔以及长途租杆挂线等租费收入。

  (7)出租设备业务收入:出租交换机、无线电台收入,无线短波收、发话机收入,话务员座席等租费收入。

  (8)其他收入:不属于以上各项的业务收入。如:通信设备代维费收入,查询费、开户费、补开用户遗失长话收据证明的手续费收入,电视会议、会议电话公用会议室使用费、服务费收入以及售卡预收沉淀资金转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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