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一[2000]188号

颁布时间:2000-08-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税〔2000〕28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O年八月十六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