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调整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国税函[2007]292号

颁布时间:2007-03-08 09:01:29.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云南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源自正保会计网校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增加和更名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从2006年度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增加和更名的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纳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分别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银行等股份制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1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夏银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39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和增加的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三月八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增加和更名的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单 位  地 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深圳市 
2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江苏省常州市 
3  招商银行绍兴分行  浙江省绍兴市 
4  招商银行泉州分行  福建省泉州市 
5  招商银行烟台分行  山东省烟台市 
6  招商银行东莞分行  广东省东莞市 
7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  广东省佛山市 
8  招商银行太原分行  山西省太原市 
序号  单 位  地 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交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  交通银行台州分行  浙江省台州市 
3  交通银行惠州分行  广东省惠州市 
序号  单 位  地 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 
2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宁波市江东区 
3  华夏银行无锡支行  江苏省无锡市 
4  华夏银行苏州支行  江苏省苏州市 
5  华夏银行烟台支行  山东省烟台市 
6  华夏银行聊城支行  山东省聊城市 
7  华夏银行玉溪支行  云南省玉溪市 
序号  原分支机构名称  更名后分支机构名称  地 址 
1  华夏银行石家庄支行  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