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财厅[1999]8号
颁布时间:1999-09-0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教育部办公厅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颁布〈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批复》(银复[1999]17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颁布《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的批复(1999年8月17日 银复[1999]174号)
中国工商银行:
你行《关于报送〈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函)《工银函[199918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行制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试行办法》,并请你行抓紧制定其他配套措施,完善有关制度,确保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