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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办函[2006]79号

颁布时间:2006-10-11 10:12:59.000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成都皮影博物馆冠名的请示》(川府〔2006〕43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成都皮影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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