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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各款支出统一“节”级科目表》的通知

京财行[1994]646号

颁布时间:1994-05-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适应工资制度改革的需要,现根据财政部(94)财预字第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的实际情况,将统一规范的《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各款支出统一“节”级科目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统一的支出科目和要求编报本单位财务报表和决算报表。并及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函告我们,以便修改。

  此通知自1994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各款支出统一“节”级科目表

科     目  

 内   容   说   明 

目 

节 

  

名     称 

  

  

  

工资 

  

  

1 

  

职务工资 

包括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 

  

2 

  

级别工资 

包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工资 

  

3 

  

基础工资 

  

  

4 

  

工龄工资  

  

  

5 

  

奖金 

指行政事业单位工人的奖金(津贴) 

  

6 

  

其他 

  

  

  

  

  

  

2 

  

  

补助工资 

  

  

1 

  

交通费补贴  

按规定发给职工个人的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2 

  

临时工工资  

按规定事业单位因业务需要长期雇佣的临时工工资 

  

  

  

奖金  

工资改革后按规定年底发给职工的一次性奖金 

  

4 

  

其他补贴 

  

  

  

1 

取暖补贴 

按规定享受冬季取暖费 

  

  

2 

伙食补助费  

学习班伙食补助费、小单位伙食补助费、回民职工伙食补助费,以及国家规定发给职工的各项伙食补贴等 

  

  

3 

保健津贴 

指医务室医护人员保健津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人员保健津贴 

  

  

4 

书报费 

  

  

  

5 

教龄、护龄津贴 

  

  

  

6 

地区补贴  

工资包干结余、工资总额包干、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制资金等 

  

  

7 

津贴  

单位按规定发给职工的专业性津贴,如:环卫津贴、公检法干警补贴等 

  

  

  

  

  

3 

  

  

职工福利费  

  

  

1 

  

福利费 

按规定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 

  

2 

  

工会经费 

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工会经费 

  

3 

  

长期休养、长期赡养费用及退职金 

  

  

  

1 

长休人员工资 

指包括六个月以上病假休养人员的工资 

  

  

2 

遗属费用 

指供养革命烈士和工作人员遗属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贴 

  

  

3 

其  他  

在职职工因各种原因退职的费用等 

  

4 

  

独生子女费用 

  

  

  

1 

独生女子保健费 

  

  

  

2 

奶  费 

按规定两周岁以内儿童牛奶补助费 

  

  

3 

婴幼儿补贴 

  

  

5 

  

抚恤和丧葬费 

  

  

  

1 

伤残保健金  

指工作人员因公致残保健费 

  

  

2 

丧葬费 

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 

  

  

3 

抚恤金 

按国家规定发放的一次性抚恤费 

  

6 

  

其他福利费  

  

  

  

1 

探亲费 

按规定享受探亲假职工回家探亲的车船费 

  

  

2 

防暑降温费  

  

  

  

3 

洗理费 

  

  

  

4 

其 他  

指职工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等 

4 

  

  

离退休人员费用  

  

  

1 

  

离休人员离休金 

  

  

2 

  

 离休人员费用 

离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异地安置费、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安置地点的车船费、旅馆费、洗理费、书报费、交通补助费、参观工农业生产建设费用等 

  

3 

  

离休人员特需费 

按规定提取的离休干部特需经费 

  

4 

  

退休人员退休金 

  

  

5 

  

退休人员费用 

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洗理费、书报费、易地安置或回农村安家补助路费及按规定提取的活动经费等费用 

  

  

  

  

  

5 

  

  

人民助学金  

  

  

  

  

  

  

6 

  

  

公务费 

  

  

1 

  

办公费 

指包括办公用品、文具纸张、帐册、书报资料费、文体费、清洁卫生费零星修理购置费、办公杂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夜餐费等 

  

2 

  

水电费  

单位公用水费、开水用煤费用、电灯费等 

  

3 

  

邮电费 

指按规定交纳的电话月租费、长途电话费和电话安装迁移邮资电报费等 

  

4 

  

取暖费  

  

  

  

1 

机关办公取暖费 

机关冬季取暖用燃料费、水电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临时雇佣锅炉工工资 

  

  

2 

职工宿舍取暖费 

  

  

5 

  

会议费 

按规定由召开会议单位开支的会议费用 

  

  

1 

房租费 

按会议费规定开支的与会人员的房租费、会场租金等 

  

  

2 

伙食费 

按规定开支的会议人员伙食补助费、误工补贴、会议工作人员夜餐费 

  

  

3 

杂项费用 

会议租车费用,按会议规定开支的文件资料、印刷费、公杂费等 

  

6 

  

差旅费 

指市内和外埠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费、调干旅费及调干家属旅费补助 

  

7 

  

交通费 

  

  

  

1 

机动车燃料费 

  

  

  

2 

机动车修理费 

车辆维护费、工料费等 

  

  

3 

车辆公路养路费 

  

  

  

4 

车辆保险费 

  

  

  

5 

杂项费用  

汽车司机安全奖、行车公里补贴等 

  

8 

  

其他公务费 

行政单位临时工工资、工勤人员劳保用品及以上各节没有包括的杂项费用 

  

  

  

  

  

7 

  

  

设备购置费 

指原按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属于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购置费(不包括行政管理费类5万元以上车辆、锅炉等购置费用)包括办公设备购置费或自制家俱桌椅柜的制作费用以及专业设备、图书等购置费 

8 

  

  

修缮费  

自有公用房屋建筑物的修缮费和房屋租金等 

  

1 

  

房屋维修费  

  

  

2 

  

设备维修费  

设备管理及维修 

  

3 

  

房屋租赁费  

房屋租赁费 

  

4 

  

家属宿舍房租金  

机关租赁作为家属宿舍的房屋和机关自管的家属宿舍房屋应支付的房租差额应收职工的房租冲减此科目 

  

5 

  

住房基金  

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9 

  

  

业务费  

  

  

1 

  

资料费 

单位业务部门必需的专业书刊、业务资料的购置费 

  

2 

  

印刷费 

各专业业务需要印刷的各种表册、大宗法令、规定法令、规定制度和业务资料的印刷费 

  

3 

  

其他业务费 

为完成专业所需的消耗性费用支出(包括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办案补助费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经费) 

10 

  

  

其他费用  

以上各目中未包括的其他必要开支 

  

  

  

  

  

11 

  

  

差额补助费 

  

  

1 

  

机关园所补助费 

幼儿园哺乳室由机关支付的差额补助费 

  

2 

  

招待所补助费 

机关招待所收支相抵不足的补助费 

  

3 

  

其他补助费  

指实行差额预算管理单位的补助费。如剧团、医院、体育场,由事业费补助的科研单位等事业单位的差额补助费 

  

  

  

  

  

12 

  

  

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 

大、中专学生和未冲销离退休人员的价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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