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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京财预[1995]2086号

颁布时间:1995-09-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各区县财政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0号《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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