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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农机局转发财政部《农业生产救灾柴油化肥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废止]

京财农[1995]2250号

颁布时间:1995-11-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农机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郊区县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

  现将财政部、农业部财农字(1995)189号文关于颁发《农业生产救灾柴油、化肥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财政部、农业部关于颁发《农业生产救灾柴油、化肥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字〔1995〕1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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