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农[1995]2250号
颁布时间:1995-11-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市农机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郊区县财政局、农业局、农机局:
现将财政部、农业部财农字(1995)189号文关于颁发《农业生产救灾柴油、化肥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望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财政部、农业部关于颁发《农业生产救灾柴油、化肥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字〔1995〕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