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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

京财债[1995]1426号

颁布时间:1995-07-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财国债字(1995)25号“关于对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对国债代保管凭证(单)应严格执行国债兑付政策的通知财国债字〔1995〕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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