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协办发[1995]27号
颁布时间:1995-07-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政协北京市委办、 市财政局
各区、县政协、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委[1995]13号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地方政协紧密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各区、县政协的各项活动经费要切实给予必要的保证。现将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的《关于切实解决地方政协活动经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政协办公厅 财政部关于切实解决地方政协活动经费的通知全办发[1995]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