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用排污费补助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财预[1997]1591号

颁布时间:1997-09-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各区县财政局、环保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财工字[1997]277号《关于用排污费补助环境监测仪器设备购置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