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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集体企业改制中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

京财统评[2001]4号

颁布时间:2001-02-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各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清产核资办公室:

  为规范集体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工作,统一全市企业审批口径,理顺市、区(县)间审批关系,促进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集体企业改制进行清产核的有关审批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责任范围:

  市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市级集体企业改制工作中的清产核资工作。对已成立清产核资办公室的区(县),需在市财政局统计评价处(市清产核资办公室)备案,区(县)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审批区(县)级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和中央驻区(县)集体企业改制的清产核资工作。对未成立清产核资办公室的区(县),其所负责的清产核资工作暂由市清产核资办公室办理。

  二、规范审批程序:

  要求改制企业统一按照文件下发的审批材料格式上报,做到审批手续全市一致,规范清产核资工作审批程序。

  三、监督检查:

  市清产核资办公室对各区(县)集体企业改制中的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请各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在2月底以前将负责集体企业改制清产核资工作的机构名称、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市财政局统计评价处。

  附:清产核资需上报的材料(北京市清产核资办公室 二○○○年十二月)

  一、产权界定申报表;

  二、资金核实申报表;

  三、产权界定工作报告书(1-3页);

  四、产权界定协议书(样本);

  五、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六、企业成立时章程;

  七、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本企业、上级企业、投资单位、合作单位);

  八、上级同意脱钩改制的批复;无主管企业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加盖企业登记章;

  九、需报送对距清产核资最后一个月月末累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十、由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及原始投入的来源、所有者权益归属进行审计确认。要求:

  1、产权界定协议书甲乙双方如为同一法人,需他人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签。

  2、会计师事务所应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3、所报资料需要填报的数字要按规定填写,书写整齐,并写清填报日期。

  4、上报资料均用B5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一式三份。

  产权界定政策依据根据国经贸企〔1996〕895号《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中规定:

  第八条:“各类企业、单位或法人、自然人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投资的企业单位或法人自然人所有”。

  第九条:“职工个人在集体企业中的股金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难以明确投资主体的,其产权暂归集体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第十四条:“集体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以税还贷、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金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1993年6月30日前形成的,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1993年7月1日后形成的,国家对其规定了专门用途的,按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集体企业各投资者所拥有财产(含劳动积累)的比例确定产权归属”。

  产权界定申报表

  资金核实申报(审批)表

  产权界定工作报告书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注:1、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2、本企业劳动者实收资本所占比例=本企业投入实收资本/企业全部实收资本*100%

  _____(企业)产权界定协议书(样本)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证明材料)和国经贸企〔1996〕895号第 条,现由   (甲方)和   (乙方)就本企业产权归属达成如下协议:

  本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     元

  其中:

  1、界定归属为甲方所有权益   元

  占所有者权益比例  %;

  2、界定归属为乙方所有权益   元

  占所有者权益比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字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1、时间:

  2、地点:

  3、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4、内容:

  (1)本企业由集体企业改制为  。

  (2)本企业所有者权益   元,归属(单位或个人)所有。

  5、正式职工或职工代表签字

  同意:    不同意: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编表说明

  《产权界定表》

  此表按距清产核资最后一个月的月末累计资产负债表所对应数据填列。

  界定前:为资产负债表的数;

  1、投入资金合计:按实际收到的注册资金填列;

  2、经营积累合计:按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合计填列;

  3、界定资产合计:投入资金合计+经营积累合计

  界定增减净额:界定前与界定后的差额。

  指通过产权界定实际增加或减少数。

  1行=(2+3+4+5+6+7)行,为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数;

  8行=(9+10+11+12+13+14)行,为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利润的合计数;

  15行=(1+8)行,为投入资金和经营积累的合计数。

  《资金核实申报(审批)表》

  此表为资产负债简表,按距清产核资最后一个月月末累计的资产负债表填列。资产清查数:为资产负债表数,按界定前金额填列。重估增加数:主要指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增值,没有重估的不填。界定增加数:指产权界定增加的数额。以产权界定表为准,是界定前和界定后的差额。资金核实数:主要指所有者权益数额。以产权界定表为准,是界定后金额。

  1行资产总计=13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行所有者权益合计=(16+25+26+27)行

  15行所有者权益合计=产权界定表15行界定资产合计

  16行实收资本=(17+18+19+22+24)行

  (17+18+19+22+24)行=产权界定表1行投入资金合计

  (25+26+27)行=产权界定表8行经营积累合计

  产权界定报告书

  (第一页)

  一、基本情况:指企业没改制前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经济性质、注册资本、企业住所等基本情况。

  二、企业成立和历史演变简况:

  写明该企业哪年成立,依据的国家政策是什么,成立时企业多少人,现在多少人,注册资金是多少,资金实际投入多少,本企业重大变更事项如法人变更、资金变更、名称变更,实际投资人及清产核资组织落实情况。

  (第二页)

  产权界定工作中需要说明的情况和问题:

  1、说明是否有主管,与主管单位的实际关系,是否投入资金;

  2、产权界定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页)

  产权界定情况:(以元为单位)按所报资产负债表填列。

  项目解释:以下各项目按确定后的各有关投入方投入的资金比例进行计算。

  1、国家权益:指国家有关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对本企业投入的资产、资金及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形成的权益。

  2、国有企业、单位权益:指全民所有制企业投入的资金及所形成的经营积累。

  3、本企业劳动者集体权益:指本集体企业职工或本企业劳动积累、企业上级单位在创建时及发展过程中投入的及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形成的权益,属于集体性质的投入资金。

  4、其他集体企业权益:指其他集体企业投入的资金及所形成的经营积累。

  5、其他投资者权益:指本企业职工以外的其他个人投入的资金及形成的经营积累。

  6、职工个人股权益:指本企业职工个人集资入股投入的资金及形成的权益。

  界定前:按产权界定表界定前相对应的投入资本+经营积累合计数填列;

  界定后:按产权界定表界定后相对应的投入资本+经营积累合计数填列;

  界定政策依据:根据国经贸企〔1996〕895号《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规定(选择适合本企业的条款)。

  (企业)产权界定协议书(样本)

  按营业执照甲乙双方单位全称填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写明协议日期。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职工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并写明大会决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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