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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农机监理手续费收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2000]458号

颁布时间:2000-11-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

市农业局:

  你局《关于农机监理手续费收费标准的函》(京农字〔2000〕59号)收悉。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在办理变更、报名、过户、增驾、转籍手续时,收取农机监理手续费,收费标准为每次5元。

  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持本函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使用统一收费票据方可收费。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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