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1997]803号

颁布时间:1997-06-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等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56号《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单位恢复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56号)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