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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财政部门办理1997年凭证式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财债[1997]193号

颁布时间:1997-03-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各区县财政局:

  1997年凭证式国债发行工作已开始,现将财政部财国债字[1997]11号文《关于财政部门办理1997年凭证式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接文后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今后严禁使用“国债代保管单”销售此期凭证式国债,请遵照执行。

  附:财国债字[199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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