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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市规划局收取档案查询费的函

京财综[1996]1540号

颁布时间:1996-10-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物价局

北京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市规划局申请收取档案查询费立项的请示”(城规发字[1996]2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收取档案查询费。

  具体收费标准及规定另文下达。

  本函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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