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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罚没物资管理情况的函

粤财综函[2006]75号

颁布时间:2006-04-10 09:03:4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为推动我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改革和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我厅近期将开展“大力推进政府公物仓管理模式,创新罚没物品管理制度”课题调研工作,请各市财政局支持配合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目前,我省除深圳、珠海和佛山南海等市(区)政府相继建立了行政执法罚没物资公物仓统一管理和处理行政执法罚没物资外,其他大部分地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扣和没收的罚没物资仍由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执罚单位)“自行收缴、自行保管、自行处理,收入自行上缴”,这种做法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理过程欠缺公开透明,行政干预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物资管理缺乏有效监管,不按规定处理物资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由于执罚单位对罚没物资分散管理,运输、仓租、销毁和拍卖等各项费用都比较大,缺乏成本效益;四是造成财政收入的流失。一些已设立政府公物仓的地区,亦存在不足:一是公物仓仍处于起步阶段,宣传力度还不够,一些单位没有把应纳入公物仓管理的罚没物资、闲置资产等交政府公物仓管理,职能的发挥还有待进一步挖掘;二是在机构运作上,还没有实现信息网络化管理手段;三是执罚单位和政府公物仓的协调仍有待加强。

  为切实有效地解决罚没物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拟在全省大力推进政府公物仓管理模式,确立查扣与处理相分离的原则,创新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其意义在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全省罚没物品的管理,实现现代科技信息网络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二、调研内容和要求

  为全面了解全省各地罚没物资管理情况,总结推广罚没物资管理先进经验,请各地级以上市汇集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目前罚没物资管理情况、管理先进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以及填写所附《罚没物资管理情况表》和《公物仓建设情况表》,于4月18日前报省财政厅(综合规划处)。

附件1:罚没物资管理情况表

附件2:公物仓建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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