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库[2006]11号

颁布时间:2006-05-09 15:42:12.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市级各行政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2006]2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国库处)反映。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