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会[2006]29号

颁布时间:2006-06-19 08:30:58.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市级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