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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会[2007]17号

颁布时间:2007-03-16 13:35:56.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会计师事务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函〔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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