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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教[2007]12号

颁布时间:2007-08-22 09:28:28.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各市属高校、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市的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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