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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库[2008]7号

颁布时间:2008-02-14 10:55:09.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县集中采购机构、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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