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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沪财农[2008]4号

颁布时间:2008-03-03 09:18:41.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农场管理局,闵行区、嘉定区、浦东新区、宝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南汇区、金山区、崇明县财政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08〕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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