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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填报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企[2008]28号

颁布时间:2008-07-02 16:07:00.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近接财政部《关于修改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填报事项的通知》(财金函[2008]50号)文件,为了进一步做好2008年金融企业快报工作,确保快报数据质量,现将财政部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各单位应于每季后10日内,通过市财政局局域网,向市局报送金融企业财务快报及分析等有关资料。

  二、各单位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有业务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企业处联系。报表软件下载网址:久其软件股份公司(北京:)或上海久其公司(网址:/shanghai )。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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