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印发《财政监督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废止]

财监字[1998]216号

颁布时间:1998-09-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财政监督司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切实搞好财政监督统计工作,规范财政监督统计行为,保证财政监督统计数据和资料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制定了《财政监督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监督统计工作暂行规定》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