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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风险投资机构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确认办法》的通知

京财经[2001]2356号

颁布时间:2001-12-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各风险投资机构:

  根据京政发〔2001〕3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将《北京市风险投资机构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确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风险投资机构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确认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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