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8]509号

颁布时间:2008-10-21 10:52:06.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东城、海淀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关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阿十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