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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8]569号

颁布时间:2008-11-25 11:40:56.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开发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8]86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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