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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8]663号

颁布时间:2008-12-22 10:18:52.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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