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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9]468号

颁布时间:2009-09-30 14:16:04.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基层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报告。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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